关于河北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
时间:2016-09-05

按照财政部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》(财预[2015]210号)、《河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设立方案》、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运作推进方案》的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拟参股设立的子基金进行公示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 

  一、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 

  1、建银城投河北基础产业(PPP)发展基金(暂定),基金申请人为建银城投(上海)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。 

  2、河北冀沿(PPP)发展投资基金(暂定),基金申请人为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,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。 

  3、民加京津冀协同发展(PPP)投资基金(暂定),基金申请人为民加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。 

  二、异议处理 

  公示期为201693日至912日。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冀财基金公司提出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如需保密,请说明。 

联系人及电话: 

冀财基金公司联系人及电话:汤娜娜 0311-66651747 

吴彦刚 0311-66651740 

   

 

 201692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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